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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薇律师,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,营口市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,辽宁省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。首届向阳杯公诉人与辩护人辩论大赛“最佳辩手”。多次被评为“优秀律师”“法律援助先进个人”等称号。理论基础坚实、深厚,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杨薇律师
电话号码:0417-3217726
手机号码:13904175632
邮箱地址:yangwei1212@163.com
执业证号:12108200911704478
执业律所:辽宁创越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辽宁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辽东湾大街宏基大厦803
酒驾标准、醉驾标准:
酒后驾驶分两种:酒精含量达到20mg/100ml但不足80mg/100ml,属于饮酒驾驶;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/100ml,属于醉酒驾驶。目前,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,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。
饮酒驾驶机动车辆处罚标准
酒驾处罚:罚款1000元—2000元、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;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,罚款5000元,记12分,处以15日以下拘留,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。
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处罚标准
醉驾处罚:吊销驾照,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,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,并处罚金;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,吊销驾照,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,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,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,并处罚金。
联系方式:139041756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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